您好,欢迎来到乡村研究数据库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子女角色义务对冲突后亲子关系恢复之影响

  • 作者:许诗淇 张秀英出版时间:2016年03月
  • 报告页数:23 页报告字数:21330 字

摘要

华人社会为“义务本位”社会,个人依其名分执行角色义务是华人社会最重要的人际道德准则。本研究以“角色义务”观点,探讨子女角色义务的内涵以及子女执行或违反不同角色义务的冲突事件对冲突后亲子关系的影响。首先,研究一以问卷调查203名大学生,显示大学生可以将子女的行为根据不同义务类型进行归类。为人子女:(1)一定要做到的“强制积极义务”为奉养照护、感恩父母等;(2)最好要做到的“非强制积极义务”是沟通、耐心等;(3)一定不可做的“强制消极义务”是贬低、暴力对待父母等;(4)最好不要做的“非强制义务”是敷衍、态度不佳等行为。其次,研究二以情境故事法探究亲子间的实虚性和谐关系与角色义务冲突事件对冲突后关系复原时间点的影响。在221份有效问卷中我们发现:(1)对于“实性关系”的亲子,子女因“执行积极义务”在一周后关系可能比原先还要好;子女“违反非强制义务”引起冲突一个月后,关系恢复得和原来差不多;若子女“违反强制义务”引起冲突后,一年后关系才和原来差不多。(2)对于“虚性关系”的亲子,子女若“执行积极义务”一周后关系和原来差不多;子女“违反非强制义务”一年后,关系才和原来差不多;若“违反强制义务”引起冲突,一年后关系不但不会和原来一样,甚至比原来差。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