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地权制度建设面临的挑战
- 出版时间:2009年07月
- 报告页数:14 页报告字数:11127 字
摘要
用益物权制度是农村地权制度建设的重要法律基础。《物权法》不仅在立法上基本实现了农村地权结构的科学化,坚持了用益物权的独立的法律地位,而且在实践中为保障和实现农民地权提供了依据。中央土地新政为农村地权制度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进一步推进农村地权制度建设的着眼点应当是在解决地权矛盾和冲突的前提下,建立具有科学法理基础的地权体系。农村地权制度建设首先应当解决地权移转的局限性和财产权规则之间的冲突,建立以民事法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说,不同的地权形态之间的冲突以及地权变动和土地管制之间的关系应当在制度建设及其实践中逐步解决,使其符合土地制度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的法理基础。在当前和将来一段时期,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民集体成员权问题对地权冲突和地权分配的影响,并将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的重建作为地权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农民集体成员权的重建有效解决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和农民的关系。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