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变迁与流动妇女土地权益
- 出版时间:2010年12月
- 报告页数:14 页报告字数:9404 字
摘要
本项研究经对流动妇女的问卷调查和量化分析,发现大约13.1%的已婚流动女性在娘家和婆家均没有土地,婚变是导致妇女丧失土地权利的重要因素。早在2002年全国妇联就妇女状况问题进行的调查也显示,在无地的人群中,妇女占了70%,而在这70%的妇女中,有20%的妇女从未得到过土地,43%的妇女在结婚时失去土地,7%的妇女在离婚时失去土地,57%的妇女在土地重新调整时失去土地。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有35%左右的村不分给嫁给非农业户口的妇女土地承包田,46%的村不给她们宅基地,38.5%和35.4%的村在土地入股分红和征地补偿费方面不给嫁给非农业户口的妇女以相应的村民待遇。对嫁出本村的妇女只有2%的村会给她们保留原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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