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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和法国家庭政策的启示

  • 作者:出版时间:2020年12月
  • 报告页数:8 页报告字数:0 字

摘要

马春华[1]面对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的短缺,中国政府开始调整生育政策,从限制生育转向支持生育。那么在应对生育政策转变所带来的挑战时,如何能够避免使其成为妇女就业和妇女发展的阻碍呢?这个问题早在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峰会于2000年出台的《里斯本经济增长和就业战略规划》(Lisbon Strategy for Growth and Job)中就已提出,并在之后的一系列峰会中提出用家庭政策来应对这些挑战,实现到2010年欧盟各国妇女就业率超过60%的目标。比如,2001年提出由护理机构为儿童和其他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提供更多的服务;2002年提出到2010年至少要为90%的3~6岁、33%的0~2岁儿童提供保育服务等[2]。欧盟理事会提出其成员国的家庭政策目标应该主要关注:儿童福利、性别平等以及工作和家庭平衡[3]。联合国专家小组会议(Expert Group Meeting,UN)提出家庭政策或者以家庭为取向的政策,主要目标应该是支持家庭发挥其各项功能,改善家庭的福祉,造福整个社会。也就是说,家庭政策的目标应该着眼于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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