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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 湖南妇联: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

  • 作者:卻继红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报告页数:6 页报告字数:5260 字

摘要

2000 年, 湖南省在修订《村委会选举办法》时, 对村委会妇女成员名额问题进行了硬性规定: “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使《村委会组织法》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当选” 的规定更为细化。随后, 湖南省妇联与湖南省民政厅又作了政策补充, 在2001 年第五届、2005 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 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成员的意见》、《关于确保妇女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制定了更为详尽的措施, 明确规定换届选举中确保女性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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