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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作者: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 报告页数:2 页报告字数:574 字

摘要

国函〔2015〕7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冀政〔2014〕1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设立保定市莲池区,以原北市区、南市区的行政区域为莲池区的行政区域,莲池区人民政府驻五四路街道七一中路789号。二、同意撤销满城县,设立保定市满城区,以原满城县的行政区域为满城区的行政区域,满城区人民政府驻满城镇中山西路1号。三、同意撤销清苑县,设立保定市清苑区,以原清苑县的行政区域为清苑区的行政区域,清苑区人民政府驻清苑镇迎宾中街301号。四、同意撤销徐水县,设立保定市徐水区,以原徐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徐水区的行政区域,徐水区人民政府驻安肃镇永兴中路11号。五、同意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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