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村民对开发利用古民居的愿望也越发强烈。为承接前述章节的核心内容,本章拟在对比分析现行古民居保护利用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提炼、归纳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古民居活化利用的主要模式,并基于村干部与产权人调查数据评估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