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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部门: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0日
新华社济南7月30日电(记者张志龙、邵琨)记者30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近日出台24条具体支持措施,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据介绍,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围绕村庄规划、合村并居、土地、财政、金融、人才、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脱贫攻坚、考核等10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政策。
比如,山东提出要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要求2019年基本完成村庄分类;2020年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有条件的村可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围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山东明确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稳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政策。
山东还提出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开展“千企助千村”活动,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各类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出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山东要求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可能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方案,符合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自建立台账之日起享受扶贫政策,达到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后及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