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荣、郭峰:新型城镇化对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

来源:乡村研究平台 作者:陈其荣、郭峰 发布时间:2020-08-01

  (一)新型城镇化是打破“贫困—人口增长—环境破坏”的根本途径

贫困地区要摆脱贫困实现脱贫致富,关键在于打破“贫困—人口增长—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需改变严重依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粗放式增长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和空间要素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加快提升贫困人口的基本技能和素质,提升贫困人口自我能动性,实现“人口素质提升—生计模式升级—环境恢复与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新型城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要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由“外延式扩张”转为“内聚式发展”,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同时,城镇化建设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全过程,注重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从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模式等多角度将生态文明理念植入城镇化发展。绿色发展是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城镇化的根本途径,具体来说,新型城镇化是以产业城镇化为支撑、空间格局优化为依托、社会城镇化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城镇化发展可以改变贫困人口的生计模式,逐渐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此外,新型城镇化以人口城镇化为根本,通过人口的集聚发展,改变农业转移人口中贫困人口生活方式,全面提升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实现贫困人口的持久脱贫。

  (二)新型城镇化是推进贫困地区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扶贫攻坚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既要注重长期的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又要兼顾短期“两不愁三保障”的多维减贫目标。城镇作为人类自行营造的物质空间和载体空间系统,是在时间、空间、物质、能量、信息、资本的有效整合下人类建构生存系统的一种基本空间范式,承载着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功能,发挥着空间管理与治理、规范空间行为、提供持续福利等功效。贫困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途径,新型城镇化进程可以有效为贫困地区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机会,鼓励贫困地区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为农村人口城市化创造更多的转移就业机会,即通过人口转移集中就业,加大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区的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工业产业向园区和集中区集中,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配套能力,从而反过来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同时,城镇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服务提供重要的资料来源,城镇人口也面临着“再城镇化”的过程,如职业技能基础培训、巩固培训、提升培训等方式为城镇化进程中贫困人口再就业提供了帮助,高弹性的行业便可不断更新和吸纳存量劳动力,通过产业就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推动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因而,新型城镇化可以统筹空间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就业促进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有序和协同开展,是推进片区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抓手,能有效提升区域发展质量与扶贫攻坚效率。

  (三)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手段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关键在于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特别是加快集中连片特困区的减贫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则需要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同时实现小康和生态文明建设两个目标需要发挥新型城镇化的经济生产、环境改造、社会关系调整、政治资源配置和空间管治功效。

  城镇化作为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变革的动力来源,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战略之一。为实现在新时期的后发赶超,贵州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新时期发展的带动战略,同时考虑到贵州省艰巨的扶贫任务和新时期发展的需要,提出了贵州省大扶贫战略行动。

  (四)新型城镇化主战略与大扶贫战略行动互促共进

  从内涵和发展路径上来看,新型城镇化主战略和大扶贫战略行动是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从内涵上讲,新型城镇化与扶贫开发在内涵上是统一的,都是以人为本,强调共享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贵州省新型城镇化走的是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而大扶贫战略行动则是以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目标,最终实现贵州省人民同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两者的目标都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两者在内涵上是统一的。从发展路径上来讲,新型城镇化进程有效驱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关键要素双向流动和重新配置;以劳动力为核心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速了经济集聚,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而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涉及户籍、土地、金融、规划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和制度的匹配和优化,又反过来加快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