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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峰:保留家庭经营基础,发展服务规模化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赵晓峰 潘琼阁 发布时间:2021-11-03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几类,一类是家庭农场,以家庭自由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来源,以家庭资本为主。这几年,家庭农场发展非常快,当然家庭农场应该有多大规模,大家认识不一样。全国有2亿多小农户,家庭经营仍然是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介于传统小农户和家庭农场之间的,家里经营20亩、30亩、40亩这样一些农户,也非常关键,是中坚农民,也以家庭经营为载体。还有一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超越了家庭,可以形成非常强的市场化力量。
一方面,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这几年发展非常快,但是我们这几年研究资本下乡发现,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中环节,盈利可能性比较小,至少我们看到的成功案例比较少。另一方面,3亿多人依靠农业获得收入,如果这部分人没有了农业收入,那么中国的社会稳定、城镇化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在《农民合作与乡村振兴》里,我们希望构建一种能够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发展方式。家庭农场、中坚农民、小农户主要做产中环节,即把产中环节留给家庭来经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农业的产前、产后环节来提供服务,通过服务规模化来获得利润,拓展发展空间。
这样的分工合作模式会形成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模式。至少在短期内,在未来二十年到三十年,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应该给农民的家庭经营留下一定空间。我们不能够过于追求生产规模化,不能过于追求土地规模越大越好,不要试图将农民土地大量流转出来,让农民在没有好的就业收入的情况下失去土地。通过服务规模化,我们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出一条适合中国道路的发展模式。
 
原文请点击:《赵晓峰:农民合作如何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