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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光:面对新变化,激发特定农民群体主体性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王春光 潘琼阁 发布时间:2021-09-16
10月13日,“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论坛暨首届农村社会学工作坊“在江西南昌召开。
10月17日,我们将迎来第7个国家扶贫日。
值此时机,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项目组采访了会议组委会成员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春光。王春光研究员一直敏锐跟踪农民群体多样性、复杂性和新变化[1] ,重视乡村发展和农村减贫过程中的农民主体性。他围绕“精准扶贫和农民主体性”,详谈政府与农民主体性的互动,农村老年人、干群关系、村医、城乡两栖者的新变化,以及激发其主体性的建议。
 
1.支持农村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合作
农村现在大多数从事生产活动的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合作非常重要。但现在农民之间的传统合作越来越少,因为原来的合作是对等的,前提是劳动力合作。但现在谁家都没有壮劳动力,只能花钱请人。如何把传统合作与现在的合作结合起来,提出了新的组织需要。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激发老年人自身主体性。年轻一些的老人可以关注年纪大的老人,建立相互合作关系。在政策上对这种合作关系给予一定支持。另一方面是通过政府或/和第三方帮助组织,这里面有很多探讨的空间。
2.多方力量组织农民与村干部形成合作关系
在组织上,为了理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村支书、村主任开始“一肩挑”,2019年,这一模式全面推进。政府介入农村的组织化,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也要防止这种组织化把农民跟政府的信任距离拉大。关键在于,国家在农村治理当中有没有一套机制,让村民参与集体发展当中去。
建立监督机制、代表机制是必须的,但只靠驻村干部、乡镇一级介入是不够的,能否引进一些社会力量,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干部与农民的合作关系,防止村庄松散化。
我一直主张,不管是精准扶贫,还是乡村振兴,首先要搞社会建设,做好乡村社会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把发展融入进去。
3.加大农村医疗改革力度,切实解决村医问题
现在当村医的年轻人少,这个是什么原因?待遇太低,人员非编制,也不像以前那样受到村民尊重和信任。乡村卫生院限制很死。医疗服务下沉、就近就医面临很多问题。这些方面的改革力度还要加大,并且要保证政策实实在在落地。
4.鼓励城乡两栖者的生活方式和生产业态
“十三五”期间,户籍改革推进顺利,截至2019年底,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户籍改革把标签取消了,好处是明显的,但更重要的是背后的权利问题。
一是要为流动人口提供教育、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就业等平等的机会。大家在这长期居住了,孩子上学、医保、养老啊,都享受同等待遇,改革才有意义。
二是农村人口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如物权、居住权,背后是法律法制,是财富制度、人的基本权益的保障,这些制度建设要跟上。
目前来看,城乡两栖者群体还会继续扩大。现在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比较难,生活成本提升,同时中西部发展机会也在增加。不少人特别是中西部的人,在外的就业或者生活,都面临着重新选择。不少人往回走,但又不想完全回到农村,他就回到家乡的县城、小城镇,同时又舍不得农村的资源,还有老人在农村生活。现在交通比较方便,县城到村里啊,半小时一小时车程,他们就在县城和小城镇居住、生活、就业,甚至兼业,农村的农业我也做,我在城里也打工。这种兼业现象会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中国应该推进兼业化。
这是一个取向,另一个取向是一些城市年轻人,想到农村去,愿意在农村发挥他的作用,又不愿意放弃城里的机会,也会出现一个兼业现象。国家应该鼓励这种现象。
这种情况在台湾很明显,有些城里年轻人到农村做精致农业,把许多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带到农村去,把农业做得非常精致、品质很高,城里人喜欢,市场喜欢。这样他们在城乡之间游动。
纯粹的回归很难,应该是在城乡移动,或者说自由式就业生活。我觉得中国要改变乡村振兴之中人力资本、人力缺席的问题,应该鼓励两栖,鼓励这种生活方式跟生产业态。
 
[1]王春光:《当代中国农民分层结构的变化》/李培林等著:《当代中国阶级阶层变动(1978~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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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