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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峰:农民合作如何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赵晓峰 潘琼阁 发布时间:2021-11-03
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施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多次提到支持和鼓励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多种经营主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赵晓峰持续关注农民合作,出版多部著述。近期,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项目组专访赵晓峰老师,探讨什么样的合作模式会形成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模式,作为发展趋势的综合性合作社有何优势,农民合作社如何培育农民合作力等。
本期带来下篇《农民合作如何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模式:保留家庭经营基础,发展服务规模化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几类,一类是家庭农场,以家庭自由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来源,以家庭资本为主。这几年,家庭农场发展非常快,当然家庭农场应该有多大规模,大家认识不一样。全国有2亿多小农户,家庭经营仍然是农业的基本经营主体。介于传统小农户和家庭农场之间的,家里经营20亩、30亩、40亩这样一些农户,也非常关键,是中坚农民,也以家庭经营为载体。还有一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超越了家庭,可以形成非常强的市场化力量。
一方面,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这几年发展非常快,但是我们这几年研究资本下乡发现,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中环节,盈利可能性比较小,至少我们看到的成功案例比较少。另一方面,3亿多人依靠农业获得收入,如果这部分人没有了农业收入,那么中国的社会稳定、城镇化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在《农民合作与乡村振兴》里,我们希望构建一种能够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发展方式。家庭农场、中坚农民、小农户主要做产中环节,即把产中环节留给家庭来经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农业的产前、产后环节来提供服务,通过服务规模化来获得利润,拓展发展空间。
这样的分工合作模式会形成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模式。至少在短期内,在未来二十年到三十年,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应该给农民的家庭经营留下一定空间。我们不能够过于追求生产规模化,不能过于追求土地规模越大越好,不要试图将农民土地大量流转出来,让农民在没有好的就业收入的情况下失去土地。通过服务规模化,我们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出一条适合中国道路的发展模式。
 
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增强信任,抵御市场风险
合作社的发展有两条路,一条是专业化发展路线,一条是综合性发展路线。
目前,专业化发展路线占主导,但综合性发展也成为一个趋势。这几年的中央政策已经明确了要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合作社发展模式。2017年修订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合作社定义里把“同类”去掉了。这就意味着综合性合作在政策上一定是允许的,但是具体怎么做,地方掌握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山东、江浙一带的地方政府,视野比较远一点,或者说对待新生事物比较宽容。“三位一体”在浙江发展比较好,在山东、河南也有试点,我们陕西现在也开始做了。
综合性合作社更有利于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强社员与合作社的信任和认同。专业性合作一般只有一项合作事业。以大米协会为例,如果大米协会仅仅种大米,一旦哪一年大米市场价格比较低,赔钱了,老百姓可能很快就退社,当合作社又挣钱的时候,他再加入。但合作社经不起这样折腾,很多合作社在这个过程中解体了。我在《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里指出大多数合作社寿命只有2~3年,核心原因是专业性合作社的合作纽带太单一了。但是综合性合作社的合作纽带就比较多,有农资合作,有技术合作,有农产品销售合作,甚至有生活品购置合作。多种业务合作,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强,一项业务合作暂时赔钱,有其他业务来补,社员也不会因为一项合作内容赔钱就退出了。这么多的合作会加强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联系,信任和认同就在这频繁的互动里产生。
综合性合作社还能与地方政府形成良性关系,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增信,合作社走出适合自己的模式。我们在兰考看到一些合作社综合盈利能力比较强,不仅做农资、农产品、农药、技术合作,还做金融合作、农民培训。供销社改革跟基层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结合,地方政府部门把新农保、新农合这样一些业务授权给合作社。政府机构将信用过渡给合作社,合作社获得合法身份,农民也获得便利,有助于农民将对政府的信任转换成对合作社的信任。
 
视频花絮:兰考合作社案例
 
组织载体:培育农民合作力,把组织振兴落到实处
我在《农民合作与乡村振兴》序言里讲了,中国的合作化路线有两条,一条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一条是让农民合作起来。
将农民组织起来的核心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德治、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关键是在党的领导下,推动老年人协会、社区建设理事会或者农民议事会等农村社会组织和文化组织的发展,满足老百姓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这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力量,依托村庄,以村庄为载体,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形成比较好的善治秩序。
让农民合作起来最重要的是推动合作社发展,让合作社成为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帮助贫困群体培养合作能力的重要载体。合作社不仅仅是经济组织,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组织和文化组织,它能够培育社员合作能力,将扶智和扶志结合,让老百姓具备智慧和志气,是一种造血式发展。造血式发展比较关键,在脱贫攻坚里,合作社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对接国家与农民的重要组织载体。国家能够将财政资源量化到合作社,通过股权分给社员,让社员享有分红。这样一种受益方式,推动了合作社发展,同时保证了社员和贫困户受益。通过合作社的发展,我们就可以培育农民的合作力,有了合作力,乡村振兴才有希望。我们不能像当年的乡村建设运动,尤其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晏阳初、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出现乡村运动农民不动的情况。
现在政府资源越来越多了,但也不能包揽一切,还是要通过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让农民合作起来,实现协同发展,把组织振兴落到实处,推动乡村振兴更好地实现。
 
策划:潘琼阁
摄影、剪辑:薛卿
字幕:洪林丽
审校: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