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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划一与机制差异:唐前期县级政务运行机制
体制划一与机制差异:唐前期县级政务运行机制
报告字数:56247字
报告页数:65页
摘要:唐代前期沿袭隋代以来建立的地方行政体制,并且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四等官的设置和勾检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地方行政体制严格与中央的尚书六部体制相对应。但是,地方政务,尤其是县级政务具有不同于中央政务的诸多特点,这就使得以中央政务运行模式设计的县级政务运行机制在实际情况下出现差异与变化,向着更加适应县级政务处理特点的方向发展。这种体制上的划一和机制上的差异,是唐代前期县级政务运行机制的主要特色。本章将从县级政务内容、县级公文书判署特点等方面来详细分析论述。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唐代前期县司的固定性政务
- 第二节 县司处理公文书的程式与地方政务的长官负责制
- 一 县司对公文书的判署特点与处理程式
- 二 “判事差等”与“劝导之首”:地方政务的长官负责制
- 第三节 从赋税征收程序看县级政务的特点
- 第四节 里正与唐代前期基层政务的管理
- 第五节 州县一体化格局中的县级政务及其运行机制的特点
-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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