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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管县行政事务问题研究
河南省省直管县行政事务问题研究
报告字数:19647字
报告页数:37页
摘要:根据《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14年1月1日,河南省10个试点县(市)实行全面省直管,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群团组织直接接受省对应部门领导或者指导。全面直管以来,各直管县(市)充分发挥了省直管的体制优越性,行政效能提高,经济运行态势向好。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确能证明这一利好形势。体制的积极效应具体体现为以三个方面:第一,上级拨付资金直接到县级,减少了省辖市这一中间环节,防止了资金的层级性截留,保证了资金用到县域发展,提高了资金利用率。第二,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行政效率提高。需要省批的项目,不需要省辖市审核,直接上报相关省直厅局;原来省辖市承担的项目审批权,直接由县(市)托管,县级政府原来几乎没有项目审批权,现在70%的省批和市批项目在县级审批,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运行费用。第三,县级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为与省直厅局顺利对接,干部队伍主动学习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总之,行政审批层次减少,资金拨付及政策信息获取环节靠前,上级指导更方便,县域自我发展意识提高,主动立项项目增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直管县(市)机构设置和运行负担存在的问题
11584686 - 一 直管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与省直厅局内设部门不对接
- 二 省县政府职能机构职级差别较大
- 三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压力大
- 第二节 直管县(市)运行负担
- 一 县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负担加大
- 二 县级政府决策及监管类事权增多
- 三 干部素质不能快速适应直管要求,使运行负担更突出
- 第三节 化解机构设置及运行负担的措施
- 一 明晰县级政府事权范围,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 二 实行大科室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
- 三 提高干部素质,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 四 转变政府职能是根本,是长久之计
- 第四节 以“明晰事权”为契机构筑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
- 一 按照“便民和规模效益”原则划分政府层级间的事权
- 二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建立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 三 依据“合作”原则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网络模式
-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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