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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制上要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

作者:林宏桥

##林宏桥

所属图书:论经济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图书作者:林宏桥

出版时间:2012年09月

报告字数:1289字 报告页数:3页
摘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上就是要在确保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这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0多年的建设,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就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我国仍然是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是比较低的,现代化的先进的技术装备还没有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居于主导地位,有些部门,特别是农业还是以手工劳动为主。整个生产力的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多层次性。这种情况还不是很快可以根本改变的。另外,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甘肃四个省,1978年工业总产值相当于上海市工业总产值的63.3%,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在这种生产力的状况下,我们既不能马上建立马克思所设想的那种全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又不能完全照搬斯大林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存的模式,只能从我国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建立我们自己的所有制结构,即在全民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同时并存。那些社会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比较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经济部门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并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它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保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保障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在农村,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应坚持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为主要经济形式;在城镇,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也不能完全由国营经济来包办,有相当部门应由集体经济共同经营。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城镇中兴办了不少不同类型的集体企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活跃市场、满足城乡人民多样性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在解决青年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且无论在农村或城镇,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的管理下适当地发展,以弥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不足,起拾遗补缺的有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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