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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供销社性质转变,必须调整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实现供销社性质转变,必须调整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报告字数:2573字
报告页数:4页
摘要:供销社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变“官办”为民办,即变国家所有制为名副其实的农民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关系中所有制关系的根本性调整。由于所有制的改变,才决定了其他方面的改革内容,应当把所有制转变这个最本质的东西,在改革中突出出来。那么,什么是民办?我理解有这样三层含义:一是,民办就不是“官办”,就不是政府办,改变政权附属物的地位;二是,民办也不是上级主管部门办,是独立的商品经营者,它排斥对企业内部事物的干涉;三是,实行民办,就不能靠供销社职工决定供销社的命运,决策权应属于社员推选的理事会。当然,民办的含义还不止这些。供销社要实现民办,就要按合作经济固有的性质、特点和原则进行改革,它所涉及的各方面,如领导体制、经营方式、经营体制、管理体制、分配制度、工资形式等都要体现供销社性质转变的要求。民办不是宣布归谁所有就行了,它要体现出实实在在的经济关系。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各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才能实现供销社在根本性质上的转变。前段改革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已经达到什么程度,确实需要搞清。如果对情况若明若暗,深化改革的方向就不明确。我想,对当前改革形势的估计,既要把成绩估够,又要把问题看透。特别是把存在的问题搞透彻,才能找到下步改革的深化点。下面,就体现供销社性质转变的几个方面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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