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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
报告字数:12264字
报告页数:13页
摘要:《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于1988年7月1日实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国家要求和全省计生工作的实际,完善人口计生立法工作,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国家“一法三规”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为主体,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作为配套的人口与计生法制体系,建立健全计生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落实“七个不准”等计生工作纪律的要求,提高计生行政执法水平。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制定地方性法规
- 一、修订《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
-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立法
- 三、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立法
- 第二节 依法行政
- 一、法制宣传教育
- 二、制定计生行政执法文书和程序
-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
-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 第三节 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 第四节 执法检查监督
- 一、人大执法监督
- 二、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与民主监督
- 三、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
- 四、群众信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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