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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经世之道 思济民之法——经济法之社会整体利益观诠释
求经世之道 思济民之法——经济法之社会整体利益观诠释
报告字数:13644字
报告页数:20页
摘要:无论人们对经济法存有多少不解和非议,作为“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的存在却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客观事实。“关注社会,体现国家干预”已经成为经济法的核心和存在的基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学界之共识。然而,何为“社会整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在理论界都莫衷一是,其与国家利益、个体利益之关系更是鲜有论及。笔者认为,在价值多元化和注重利益妥协及规范协同的当今社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社会整体利益观,不仅关乎经济法学科的自身发展,而且更关系和谐的法律秩序的建构等重大理论问题。基于此,本文拟从经济法存在的潜在抽象理性假设入手,对经济法所应有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做全面的诠释,以求经济法学科建设建立在科学的理念基础之上,使之真正成为“经世济民”之法。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一 经济法的整体利益观的渊源:对民法和经济法的理性假设前提的对比分析
-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理性假设差异和制度差异
- (二)民法和经济法理性假设的迷惑
- (三)民法假设与经济法假设存在共生衔接关系
- 二 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念:对社会整体利益观的理论解释
- (一)经济法保障的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 (二)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摆脱国家主义、弘扬和凸显社会本位、尊重个体利益
- 三 经济法整体利益观实然与应然体现:经济法具体制度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观分析
- (一)反垄断法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 (二)价格听证制度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 (三)产业政策法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 (四)财政法体现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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