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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与我国反垄断法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建立了一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在民、商、经济法领域,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2007年颁布了《反垄断法》,这就使我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三大基本原则:合同自由、保护所有权和竞争自由。本文主要论述反垄断法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笔者的观点是:反垄断法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它的颁布和执行也有利于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我国反垄断立法中各种思想、观点的撞击不仅推进了我国的法制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竞争文化,而且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万花筒中的一大亮点。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一 我国反垄断立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契机
- (一)反思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反竞争论
- (二)市场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命力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保护竞争
- 二 《反垄断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法律
- (一)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 (二)《反垄断法》是我国的“经济宪法”
- (三)《反垄断法》与私法
- 三 《反垄断法》是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器
- (一)我国反垄断执法当前面临的挑战
- (二)行业垄断是我国市场公平自由竞争的最大障碍
- (三)《反垄断法》是打破行业垄断的法律武器
- 四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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