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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30年:必须区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
改革30年:必须区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
报告字数:10189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迄今为止,最重要的改革仍然是坚持国有企业改革。1999年召开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就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来讲,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30年之后,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一种定义式的讨论,也就是说,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而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这就是必须坚持国有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如果不能保持国有企业的存在,那中国就没有社会主义了,而没有了社会主义,在中国也就没有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了。所以,先不要讲发展,没有坚持就没有发展,最重要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中国现阶段,坚持社会主义的表现实际上是很具体的,就表现在坚持国有企业上面。因为除了存在国有企业,在经济的其他方面,中国与世界各国是一样的,只有国有企业不一样,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志,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需要保持的企业,这与政府所有制的公营企业是不同的。在世界各国都有公营企业,在中国也应该存在公营企业,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还必须要存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企业,表现的是社会主义的特性,这与表现国家一般性的公营企业是不同的,所以,绝对不能混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的区别,不能以公营企业的改变取代国有企业改革。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大事,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大事。眼下,用公营企业充当国有企业,混淆公营与公有,以取消国有企业的存在,这对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最危险的重大现实问题。而不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研究,则不可能抗击用公营企业充当国有企业的逆流,不可能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实践,不可能坚持国有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在目前的国有企业中,可以有一部分制度演化为公营企业,还可以有一些转化为民营企业,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保留和发展,是代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存在的国有企业对市场经济的适应和融合。正是由于存在国有企业,中国的市场经济才可称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现阶段才可以说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若没有国有企业,将国有企业也都改成公营企业,那中国就只有市场经济,不再有社会主义,也不会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一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
- 二 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特征
- 三 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是要消灭剥削制度
- 四 国有企业向公营企业的制度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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