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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头下抚州”之辩

作者:李惠生 马逵

李惠生 马逵##尹自先

所属图书:张北高原历史文化研究文萃【第...

图书作者:尹自先

出版时间:2019年12月

报告字数:4949字 报告页数:8页
摘要:辽朝是10世纪契丹族于中国北方建立的一个少数民族王朝。辽政权建立之后,除沿用原来当地的州县建置外,还设立了一些头(投)下军州,头下军州是辽朝特有的一种制度,其具体方法就是把战争俘虏的大批汉人及奚(库莫奚)、渤海人充作契丹贵族和军将的奴隶,用一种类似分封之法,把一个地区赠给某一个贵族和军将的同时,连同战争俘获的人口一并赐予,而这些地区仍袭用原有之名来称谓。《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条说:“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横帐(即宗室)诸王、国舅、公主许置立州,自余不得建城郭。”“建州县以居之”,这些所谓州、县,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奴隶逃亡,“筑寨居之”,以强迫其从事劳动。这种奴役奴隶的寨堡,称为“投下”或“头下”。契丹统治者所推行的头下州军制,既是强迫奴隶劳动的场所,又包含了一定程度的封建经济因素。譬如在这种头下军州里实行赋税制就是一例:“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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