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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发展》序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可以有自己的发展特点,并且可以创造出令世人惊奇的业绩。但是,像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等大的历史发展阶段是不大可能超越的,弄不好,由于人为设定的发展轨迹长期严重地偏离甚至背离历史规定的自然必然性道路,因违规“超越”而带来的负面效应将会越来越严重,发展的成本和代价日益累积,有悖于社会公众的理性预期,最后还得回过头来重新按规范走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曾经批判过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将其说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范畴,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然而20多年后,这种计划经济走到历史的尽头,终于让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不能理解为定语,绝不是独立于一般市场经济之外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而是状语,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因而是通行一般市场规则的市场经济,即以市场主体法人化、要素流动市场化、宏观调控间接化、经济运行法制化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市场主体法人化主要是指在市场上大家都以平等的法人身份出现,可谓“市场无上级”;要素流动市场化(包括资金、产品、技术、劳动力等各种要素)主要是指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再生产环节中资源配置的实现,都要靠市场来完成;宏观调控间接化主要是指不能把市场经济理解为毫无计划的经济体系,只是这种计划不同于以往计划经济依靠行政手段调拨来实现,而主要是通过市场供求、竞争、价格、税收、必要的补贴来调节;经济运行法制化主要是指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经济,彼此都要按照法定的游戏规则办事,经济运行在法律监督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基于这样的认识,计划经济可形象地比做依靠人们搬动的被动经济,市场经济则是依靠自身内在动力流动的主动经济,人、财、物按照一定的规律流动是市场经济主要而显著的外在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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