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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湾自然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塔湾自然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报告字数:52859字
报告页数:52页
摘要:1949年之前,“皇权不下县”,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直接控制非常有限,在国家缺位和律法缺失的年代,塔湾村村民却能实现有序的自治和运转。为了回答无国家的治理何以可能及无律法的秩序何以可能等问题,本章拟从政权治理、村落治理、家户治理、亲族治理、信缘治理、业缘治理等方面全面地展现传统时期塔湾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及其治理关系。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政权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政权治理体系
- 二 政权治理主体
- 三 政权治理内容
- 四 政权治理方式
- 第二节 家户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家户治理主体
- 二 家户治理内容
- 三 家户治理方式
- 第三节 村落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村落治理主体
- 二 村落治理内容
- 三 村落治理方式
- 第四节 亲族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家族治理
- 二 亲戚治理
- 第五节 信缘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社庙、观音庙及其治理
- 二 琚氏“团拜”及其治理
- 三 观音堂及其治理
- 四 邹坊菩萨庙及其治理
- 第六节 业缘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一 集市治理与治理关系
- 二 家庭式交易治理与治理关系
- 三 行业治理与治理关系
- 第七节 塔湾自然村治理变迁
- 一 1949年前的村落治理形态
- 二 1949年后的村落治理变迁
- 第八节 塔湾自然村治理实态
- 一 村民自治概况
- 二 亲族治理与村治
- 三 村民理事会与村治
- 四 家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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