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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与祖先
“欢”与祖先
报告字数:19564字
报告页数:29页
摘要:上文提及的“欢”是傣泐极为重要的概念,是自然界中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或极为特别的植物所具有的一种生命力,它并不对等于一般意义上的“魂”。在傣泐日常生活中,人身体的健康、家畜的兴旺、稻谷的丰产都与“欢”这种生命力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人的身体由许多“欢”组成,因为“欢”的损伤或散失可能导致人患病或死亡。人死之后的“欢”可能成为善“披”或恶“批”(披和批都可译为“鬼”),于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各种“披”,游荡或栖息于山川河流之中的某一处。祖先即是人格化的“披”,因人群在家庭、村寨、区域内结合范围的大小,祖先之“披”逐渐转变为庇护世人的“色”(可译为“神”),在佛教传入后,巴利语“丢不拉”(直译为“神”)成为指称家神、寨神、勐神的用语。从人与祖先的纵向关系,以及村寨人群的横向连接来看,在“欢”的观念基础上,傣泐社会形成一套社会秩序和价值观念。
关键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曼景的传说与勐神、寨神的名字
- 第二节 勐神和寨神的祭祀
- 第三节 “欢”的存在与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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