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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俗与语言
礼、俗与语言
报告字数:6663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礼俗”二字很早就已经并提使用。《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驭其神;二曰法则,以驭其官;三曰废置,以驭其吏;四曰禄位,以驭其士;五曰赋贡,以驭其用;六曰礼俗,以驭其民;七曰刑赏,以驭其威;八曰田役,以驭其众。”在《地官·土均》和《秋官·小行人》等处也有类似的记述。在这些文字中,“礼俗”被放置到与法则、禄位、刑赏等“国之利器”以及被列为“国之大事”的祭祀并驾齐驱的地位。《大宰》的八则之中,驭官用法,驭吏靠废与置,驭士则以禄与位,驾驭驱使无权无位的老百姓呢,就靠礼俗的引导和约束。而“民”对上又是有义务的,所以在“驭士”与“驭民”两则之间夹着个“赋贡”驭用。于此可见,在较早的儒家理想和政权设计中,礼俗是被当作治理天下的方法手段的。这并不是《周礼》的作者们空想出来的,而是汲取了尔前的政治经验和学说归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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