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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王煜宇:以内嵌于农村社会的角色提供适应乡土社会经济、文化和历史的现代金融服务

来源:乡村研究数据库 作者:王煜宇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一是农村金融未来发展需要其在变革与调整中审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和伦理,提供适应乡土社会经济、文化和历史的现代金融服务。要有效把握“熟人社会”、“村庄共同体”及农户的知识信息能力特点,以内嵌于农村社会的角色提供金融服务。要激励与引导大型金融机构在业务拓展、运作模式、企业文化、风险控制等方面实现服务乡村振兴与自身运行并重。

二是农村金融未来发展需要准确把握乡村发展新动态,加快推动金融与现代科技在乡村的有效结合。要根植于乡村实际情况与产业特色,将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与本地农业农村特色相结合,实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多样性与实用性,有效对接不同主体、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期限的金融需求。

三是农村金融未来发展需要重塑乡村伙伴式产融关系,通过精细分工针对性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要通过面向乡土社会的金融创新促进供需双方协同成长,通过金融创新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通过金融创新改善防范、抵御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通过金融创新促进农村金融的适度有序竞争,从而使农村金融更好地适应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最终实现“支农”与“盈利”的双赢。

 

 

本文节选自王煜宇《中国特色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与法治实践:基于法经济学分析范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11月,第363页。

王煜宇,西南政法大学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后)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