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胡冰川: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路径与重点举措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不是单一环节的突破,而是资源基础、供给结构、经营主体和风险保障协同作用的结果。当前,中国农业已具备较强的产能基础和制度支撑,但面对消费升级、资源约束趋紧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等新形势,仍需在优化供给体系、夯实组织基础和增强农业韧性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规模支撑型”向“体系协同型”跃升。
一、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从现实基础看,中国农业资源禀赋多样、食物供给总量总体充足,已经具备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条件;但从长远看,部分优质蛋白和油料产品对外依存度较高、资源利用效率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仍需以大食物观为引领,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首先要从供给结构的源头重构入手。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并强调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我国最大的优势在于资源禀赋的多样性。热带到寒温带的温区梯度,平原到丘陵山区的地形差异,雨养、灌溉、旱作、设施等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畜牧业从草地放牧到规模化圈养,渔业从水产捕捞到深远海养殖,食物来源从粮油肉蛋奶拓展到林下产品、食用菌乃至微生物蛋白。这样的资源结构决定了中国完全有条件构建更加多元、更加立体的食物供给体系。
在更长远的维度上,还需加强生物制造和合成生物学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探索,将人工合成营养素作为补充性资源,而非替代性资源,与传统农业生产形成互补格局。通过多元供给体系建设,可以在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农业要素配置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长期稳定基础。
二、培育壮大多元经营与服务主体,增强农业组织化和市场化能力
从主体基础看,中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已形成一定规模,多元主体格局基本建立;但总体上仍处于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由“分散运行”向“协同联动”转变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能力和组织化水平,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实施基础。
如果说树立大食物观解决的是“生产什么”,那么多元主体培育破解的就是“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能否实现质的提升,关键在于实施主体的能力结构与组织方式。没有主体升级,再好的政策也难以落地,再多的资源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表明农业现代化不仅是技术进步,更是组织体系的重构。
在培育路径上,应坚持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一是做强科技型主体,围绕种业振兴和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人工智能、智慧农机、生物育种等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增强技术供给能力;二是做优产业型主体,提升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强化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带动作用,把规模优势转化为质量和竞争优势;三是做实服务与市场型主体,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发展生产托管、农机作业和数字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通过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雁阵格局,提升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规模支撑型”向“体系协同型”升级,让小农户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健全风险保障与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农业韧性
从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看,综合生产能力不仅取决于丰年产量水平,更取决于灾害冲击下的稳产能力。“十四五”以来,中国农业防灾减灾和风险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推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平均产能逻辑”向“韧性产能逻辑”转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仅体现在“丰年产多少”,更体现在“灾年还能稳多少”。在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以及国际市场波动背景下,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显著上升。高温干旱、洪涝寒潮和重大疫病等冲击叠加,使稳产保供面临更大风险。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调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动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这一部署,从工程防御、预警响应到灾后恢复,构建了较为系统的风险防控框架。
总体来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需要从单纯追求平均产量转向更加注重生产韧性。通过工程防御、科技支撑和保险保障协同推进,将风险管理嵌入农业生产全过程,这样才能在极端冲击下保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为农业长期稳产增效提供坚实保障。
本文胡冰川:《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质量效益的路径和措施》,载魏后凯、魏锋华主编《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25~202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6年。
胡冰川,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贸易、农产品市场政策的数量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