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 :7-80190-247-5
学科 :土地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民法学
出版时间 :2004年09月
在对土地制度功能及其当代新发展、土地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及其约束条件、土地权利制度历史演进、中国当代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结构性缺陷等详实描述的基础上,揭示了当代土地权利制度功能的本质。针对我国土地权利制度理论的局限性、制度供给安排的缺陷及滞后性、社会主义农地公有制及其公有产权实现形式的理论与实践难题,从产权与物权范畴的结合上,提出了“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这一新型土地产权理论模型,将其定义为“农民在广定期限内对集体所有土地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有限流转的结,构性权利关系”,界定了其范畴、性质、结构运动及其基本功能。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以农民土地持有产权为纽带的农民(公民)财产权利、土地税收、征购、交易、营运、补贴、农业经营组织、农民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对“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探索与研究和理论模型的提出,为我国现代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意义。
徐汉明
1951年10月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国际刑法学会理事,国际检察官协会会员、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刑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检察学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诉讼法学会、湖北省民法学会、湖北省行为法学会、湖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主持完成“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检察一体化研究”、《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执纪执法机关自身建设》等10余个国家级重点课题,出版《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合著)、《中国反洗钱法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程序立法建议》(合著),是中央理论工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