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 :978-7-5201-1427-1
丛书名 :中国人民大学唐宋史研究丛书
出版时间 :2017年09月
隋代经过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建立府州六曹和县六司对应中央六部的地方行政体制。唐代建立后,沿袭了隋代地方行政体制并加以完善,同时将地方州县行政人员划分为流内官、杂任、杂职三类。但县级政务内容的特点,使实际县级政务运行机制与行政体制存在诸多不协调之处。中唐以后,县级政务运行机制向着更加切合基层管理需要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由唐代前期的程序分工模式向宋代的职能分工模式的转化。唐代前期州县一体的地方行政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地方治权逐层分化,凸显了地方以州县为主的各个行政层级的中心政务,最终突破了隋代以来仅仅在体制上与六部划一的制度设计模式,真正完成了将地方政务纳入中央六部管理的进程。
赵璐璐
赵璐璐 河南郑州人。2001年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本科学习,2011年获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中国史教研室。研究方向为隋唐史、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在《唐研究》《文史》《史学月刊》《唐宋历史评论》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