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 :978-7-5097-7223-2
丛书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蓝皮书
学科 :文化史
出版时间 :2015年05月
2005~2014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走过了十年春秋,在这短短十年中,国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机构。在文化部的领导与统筹下,从全国范围内系统性的普查到建立以整体性保护为核心原则的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系统化、规范化与科学化,保护了国家文化与民族文脉。本书总论与大事记从宏观角度梳理了这一进程。
截至2014年,中国共有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总数位居世界第一,这体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成果。2014年12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县、市、省、国家四级名录体系的成熟与完善。
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建设进入正轨,从法律意义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蓝皮书》追溯了《非遗法》的立法历程,指出这是一个“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即各地地方政府首先根据地方实际经验,制定地方性法规。以此为基础,相关的行政法规与全国性的的法律逐步建立与完善。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法规的出台则进一步引导各省、自治区与直辖市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确定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以及整体性保护为主的三种基本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囊括了多元化的文化资源,类别众多,不同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律。如对于一些丧失了文化土壤的濒危项目,需要实行抢救性的记录与保存;对于部分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以及传统医药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须使其回到生产过程中进行保护;而对一些文化生态较完整、多元化特征明显的区域,则需实行整体性保护。本书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分报告分门别类地梳理了从地方到国家的保护实践工作,并对各类别保护工作的成果与问题进行了讨论。
此外,本书将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救路径以及与宗教、文化产业息息相关的唐卡艺术作为深入解析的案例,旨在呈现、分析与深入探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及可能的解决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十年耕耘,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日益深入、多元与包容。2014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题中之义:让广阔大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文化涵养生命、让非遗活在当下!
朱钢
河北正定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北京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秘书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农村发展、农村财政、城乡关系。 主要代表作有:《我国乡镇制度外财政分析》(论文)、《应用经济学研究方法论》(译著)、《我国财政支农规模问题分析》、《聚集中国农村财政》(合著)、《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财政缺口》(论文)、《中国农村财政理论与实践》等。《应用经济学研究方法论》(译著)获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聚集中国农村财政》获第四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多次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一、二、三等奖。
陈平
复旦大学新政治经济学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