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 :978-7-5097-7664-3
出版时间 :2015年08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满足农业生产与发展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提供各种服务所构成的服务网络与组织系统。从本质上来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运用组织形式解决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统”的功能不断弱化,“分”的功能却不断加强,尤其是在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现实背景下,适应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型的需要,探索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方法与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本研究主要沿着两条主线进行。第一条主线是围绕“体系建设”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整体性研究,即前三章在分析现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与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经验,提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与发展思路。第二条主线是围绕“体系的组织结构”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分类研究,即从第四章开始分别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科研教育单位进行论述,对其在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发挥的功能做进一步探讨。
中国农业社会化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同时存在显著的区域发展差异。为适应新时期“三农”领域的变化发展,本研究初步构建了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框架。影响体系建设的外部资源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支持、财政投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支持和市场流通体制六个方面;内部结构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即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科研教育单位。这四个部分分别代表政府、市场、民间和事业单位四方的利益,因而在体系中分别承担公益性服务功能、市场化服务功能、互助性服务功能和科教推服务功能,发挥目标导向、经济适应、社会整合和模式维持的作用。中国农民数量巨大,单一力量无法承担综合服务的功能,同时由于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社会变革加剧等因素,也需要多重供给力量联合起来,以适应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户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在宏观层面,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科研教育事业单位转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在微观层面,要支持社区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李俏
0 1983年11月出生,辽宁昌图人,2012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2010年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在美国肯塔基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培养。现为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秘书,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学、农村社会工作、农业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精品课题、无锡市科协重点软科学研究课题、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一般课题、无锡老龄科学研究基地一般立项课题、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等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研究课题近10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