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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报表单位:柳村大队1964年11月姓名 张建霖 性别 男 年龄 28岁 政治面貌 党员家庭出身 下中农 本人成分 下中农 职务 副大队长兼治保主任籍贯 柳村 住址 柳村家庭人口及经济状况 全家9口人:父亲、母亲、媳妇、儿子(2个)、女儿、弟弟、弟媳、侄女;砖房7间;4个劳力,弟弟在外工作;1963年集体收入6100工分,自留地收粮500斤,菜2500斤;家有缝纫机1台,还有1头猪和1部小车 曾受过何种奖励 无简历 7~14岁在本村小学念书,后在家耕地5年,1956年入社,参加集体劳动,1957年起任治保委员,1960~1964年任本村大队长,1964年组织改造,继任副大队长,治保主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定案事实 (1)政治上、经济上“四不清”。1962年卖高价粮、棉、菜获利500元。同年盖房借反革命分子张××一袋粮食未过秤(运动中已还)。砍了别人自留地上的树四五棵……用600元买来的房基地换,还请了风水先生掐日子。任大队长期间丈量自留地、放宽尺码,每人多留一分,后又将大队水泵安在所在生产队的井上浇自留地……1963年春节赌博,秋后为侄女办满月,为地主张××办喜事,运动开始后,张主持砍集体的树给自留地当井杆,擅自批准队里社员砍队里大树盖房,所属四队不经请示分库存高粱700斤,提前下发“拔肥料”每头猪45斤,削弱集体,支持了卖高价粮。(2)骄傲自大,独断专行。张遇事经常个人做主,很少和人虚心商量,看不起支书孔昭禄,嫌他没文化,讲不清,记不住,对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也常不加考虑,一一驳回,如1963年擅自收回自留地,擅自分给堂弟张××一半后,队长有意见,张表示由他负责,1964年收回非耕地,孔提出有的户有少量漏收,社员有意见,张却表示,不再考虑这些意见了。(3)吹冷风,说凉话,阻挠运动。“四清”阶段曾为一些干部鸣不平,指责工作组搞过火了,生产搞糟了,并威胁工作组干部,自1月1日起就躺倒不干了,整党中……队里××卖高价粮时……不召集社员会,能拖就拖……以上错误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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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文章:
- 所属图书:村庄权威与集体制度的延续
- 出版时间:2013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