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续表11-11 下载
- 图片说明:访谈项目访谈内容法院某处主任的访谈问:您对于司法改革的看法?答:以前的审判方式和审判风格是法官以职权审判案件,尤其是在调查取证方面。在以前,法官在判案件之前,都要下乡去核实双方的情况,弄清楚具体的原因,比如说原告所述是否真切,所出具的证据是否确凿,被告行为的原因,等等。这样,在开庭时,没有什么证据的真实有效性会逃过法官的眼睛,而对于被告具体情况的了解,在判案时,也会酌情考虑,从而使得法官对于每一个案子都“心里有底”……法官队伍的职业化、精英化可以说,就是几个上层的人士坐在书斋里一拍脑袋而得出的结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基层的具体情况他们不了解。对比海淀法院,他们那里可能只接收硕士生,但是对于我们县法院呢? 一个由本科直接过来的人都没有。法院很多的人还在积极地备考司法考试。甚至一个庭在备考期间,五个人的庭,除了庭长,全都请假了,这个庭根本就无法工作了。结合辩论式的庭审改革,在开庭的时候,强调有理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有话说在庭上;但是当事人有的连回避都不懂,还需要即刻的当庭解释。这样,怎么让当事人明白庭上所需要的一系列的证据和法律逻辑?法院两位军转干部的访谈问:觉得在法院的工作怎么样?答:没地位呀!我们俩参加了老山战役和八九平暴,那是对外保过国,对内平过乱。可是现在呢?也就是法院里的小黑人。在判决书上的名字永远的在日期下边(书记员)。我们已经40多岁了,这个年纪再读大本、考统一司法考试,等考完了也就退休了……某 乡党委书记的访谈问:你怎么看待法制教育?答:现在的农民法律素质太低,没有足够的权利义务意识,更不懂法律的具体规则和程序。所以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就是要大力的从法制观念开始来提高我们的乡的人文素质,就是要大力的宣传法制教育,让我们的人民从小就学会用法制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去遵守法律。法警队曹某的访谈(本次的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之一)问:关于那次培训,你觉得不太理解的有哪些?答:老师对我们说,作为陪审员本身就应该不太懂法律。这一点我们不理解,要是那样的话,不是乱来吗?要是陪审员真的不懂法律又可以判案子,怎样对得起当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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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文章:农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调查与分析——农村地区基层法院改革中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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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图书:农村法制现状
- 出版时间: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