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华民国时期白鹭村的行政建制 下载
- 图片说明:中华民国初 沿用清制中华民国3年 改划全县为10个区团中华民国18年 筹划地方自治,按国民政府《县组织法》,将全县划为10个区,区设保、都、甲中华民国21年 江西省颁布《江西省政府修正保甲条例》,整顿保甲,全县仍设10个区,区下设联、保、甲中华民国25年 改行新县制,分区设署,重编保甲。全县改划6个区,共辖46个保联、636个保、6764个甲中华民国28年 改行乡镇制,改联、保为乡。仍设6个区,共辖45个乡(镇),乡下仍设保、甲中华民国30年 调减为桃江、潋江、湖江3个区,区设署,各辖9个乡,县直属乡16个,镇5个。白鹭部分地区属于玉鹭乡,隶属潋江区中华民国33年 废区署中华民国36年 全县共设43个乡(镇),辖485保、5147甲中华民国38年 复设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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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文章:白鹭村钟氏宗族的由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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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图书:中国农村调查(总第2卷·村庄类第1卷·华南区域第1卷)
- 出版时间:2017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