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农村各阶级成分划定

农村各阶级成分划定

  • 标题:农村各阶级成分划定    下载
  • 图片说明:江西农村阶级成分划定表阶级成分 阶级描述 政务院补充地主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是收取地租,放债、聘工或者兼营工商业。管公堂和收学租也是地租剥削的一类 (1)有些地主虽已破产,但破产之后仍不劳动,依靠欺骗、掠夺、亲友接济等方式为生,而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者,仍然算是地主。(2)帮助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地主剥削农民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一些人,应和地主一例看待。(3)依靠高利贷剥削为生活主要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人,称为高利贷者,应和地主一例看待。(4)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转租他人,收取地租,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的人,称为二地主。二地主应与地主一贯看待,其自己劳动耕作一部分土地者,应与富农一贯看待。(5)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而出租少量土地者,应依其职业决定其成分,或称为小土地出租者,不得以地主论,(6)有其他职业收入,但同时占有出租大量农业土地,达到当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以上者,应依其主要收入决定其成分,称为其他成分兼地主。(7)各地地主每户所有土地平均数,以一个或者几个县为单位进行计算破产地主 在1949年前,地主已经全部或者大部分失掉了他在土地财产上的剥削,有劳动力但仍不从事劳动,而其生活超过普通中农的人 (1)地主破产以后,如果依靠自己劳动满一年者,应该改变成分。(2)破产地主依靠劳动为其生活来源之一,此部分达到其一年生活费用的1/3者,划归为富农
  • 所属文章:胡家坝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下载全文
  • 所属图书:中国农村调查(总第64卷·村庄类第19卷·长江区域第9卷)
  • 出版时间:2019年12月

登陆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