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清苑农村的非农就业结构 下载
- 图片说明:单位:户,%类别 1929—1930年 1936年 1946年根据收入和人口情况统计本地非农业工资就业 户数 98 168 145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12.8 10.9 7.9外出就业 户数 210 423 446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26.8 26.8 23.5副业经营 户数 180 295 333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23 18.7 17.5根据劳动力职业情况统计个体手工业者 户数 13 30 27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1.7 1.9 1.4小商贩 户数 33 52 47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4.2 3.3 2.5自由职业者 户数 6 16 9占全部农户家庭的比重 0.8 1 0.5 注:1.本地非农业工资就业指的是家庭常住人口中有人通过非长工、非短零工的方式获得工资收入。2.外出就业指的是家庭人口中有人常年在外或者大部分时间(6个月以上)在外求学、参军和就业。在所调查的村中,求学、参军的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因此,这些在外人口主要是外出就业人口。3.个体手工业者指的是利用简单的手工生产工具,从事采掘和加工,并以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如铁匠、石匠、木匠,以及烧石灰、烧砖瓦的人等。4.小商贩指的是占有少量资本,向商店或小生产者购入商品,向消费者出卖,自己从事商品流转中的劳动,所得收入作为生活的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者,如挑担的货郎、固定的小摊贩等。5.自由职业者指的是医生、教师、律师、新闻记者等。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无锡、保定农村调查”资料(1929—193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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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文章:市场发育、非农就业和农户的选择——20世纪三四十年代保定农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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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图书:无言的变迁:22个村庄的70年
- 出版时间: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