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 :978-7-5097-8773-1
丛书名 :东方历史学术文库
出版时间 :2016年03月
清代法律在演变过程中逐步减少基于等级和族群的差异,即法律的常规化。学界尤其是美国的“新清史”,将旗人换刑特权视作清代满、汉不平等的重要证据。本书揭示历史的另一面:旗人换刑特权是清廷废除满洲刑罚体制以适应汉人法律的产物,清代法律在变化中不断削弱这种特权。清廷对皇族和皇族妇女犯奸案件的审判证明,皇族、平民和贱民在性行为规范上的道德责任以及法律责任逐步走向同一。晚清不同等级和不同族群的妇女犯奸后,在拟罪和执行刑罚上几乎没有区别。清代刑部严格区分刑事与民事案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强调法律体现的民事原则,而非涉案者的等级或族群背景。
胡祥雨
0 1996年至2004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历史系。2011年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校区(University of Minnesota,Twin Cities)历史系毕业,获博士学位。毕业后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任讲师,主要研究清代政治史与法制史。在《清史研究》、《通报》(T'oung Pao)、《清史问题》(Late Imperial China)、《近代中国》(Modern China)等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