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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南方各省招垦及垦荒情形
明清时期南方各省招垦及垦荒情形
报告字数:10633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明清时期南方各省曾存在大量荒地,因此各省均采取招垦政策,主要包括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本文摘录了部分政策内容及垦荒情形如下:浙江沿海新涨沙涂允许民众开垦;广东鼓励开垦,从优奖励,给以相应职位;湖北提倡“地无遗利,人无遗力”,深谷绝巅均可开垦;云南准许借贷耕地所用钱款及粮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