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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的垦荒过程和成效
明清时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的垦荒过程和成效
报告字数:5644字
报告页数:10页
摘要:明清时期长江流域曾存在大量荒地,因此各省均采取招垦政策,主要包括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本文摘录了部分垦荒过程及成效,包括:康熙年间,江西袁州府租赁山地种麻,盘踞深谷;洪武二十九年,湖南岳州府请求拨官兵到此屯田垦荒;康熙年间,四川招募安抚流民,为其安置牛种,使其垦荒耕种,劝农兴学,百废俱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