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地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之三:建设服务型政府
			
            地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之三:建设服务型政府
                        
            报告字数:10158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政府在平抑城乡差距,协调城乡发展方面责任重大,无可替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迅速转轨的过程中,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缓慢,政府行为约束弱化,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还没有从政府层面建立起来。因此,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体制变革,推动政府部门从经济发展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是新时期确保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保障。
                    文章目录
		                        - 一 地方政府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功能
 - 1.保护农民私人产权
 - 2.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 3.提供农村公共产品
 - 4.实施农业保障
 - 5.调节城乡收入分配
 - 6.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 二 我国地方政府行为异化及原因
 - (一)地方政府行为异化的表现
 - (二)地方政府行为异化的原因
 - 三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 (一)发展型政府的困惑
 - (二)服务型政府的内涵与要求
 -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路径
 - 四 地市区域各级政府职能定位
 - (一)地市政府职能定位
 - (二)县级政府职能定位
 -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 五 地方协调型政府架构设想:构建三级地方行政体制
 - 本章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