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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与重建研究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与重建研究
报告字数:13535字
报告页数:21页
摘要:本文首先根据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提出一个分析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一般框架,并运用这一分析框架对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行分析,然后探讨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政策建议。
文章目录
- 一 一个一般分析框架
- 1.产权必须明晰,避免产生不确定性
- 2.产权必须是排他的或专一的
- 3.产权必须是安全的
- 4.产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 5.权能责任利益必须是对称的
- 6.产权必须是可实行的
- 7.产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最必要的限定
- 二 中国现行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特质及其产权残缺
- 1.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明晰性
- 2.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排他性
- 3.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安全性
- 4.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可转让性
- 5.农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责任利益缺乏对称性
- 6.农地承包经营权可实行性受到限制
- 7.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国家管理不够规范
- 三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探讨
- 1.农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性质
- 2.农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
- 四 重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1.明晰农地承包经营权并通过法律给予保障
- 2.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3.拓展农地承包经营权内含
- 4.弱化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化农地国家管理权,为进一步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