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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定县的乡村治理
民国时期定县的乡村治理
报告字数:25377字
报告页数:38页
摘要: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合乎民主化潮流的乡村治理方式,并非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鲜事物。在历史上我们也能搜寻到它的
踪影。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下简称二三十年代),乡村自治一度成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促动了乡村政治制度的变革。河北定县由于是民国乡村自治的发源地,且有“模范县”之称,因此无疑是我们透视当时中国乡村治理方式变革情况的理想窗口,而这一研究对目前中国的乡村治理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文章目录
- 一 定县社会概貌
- 二 定县乡村自治的发轫
- 三 乡村自治制度的确立与推行
- (一)自治机关
- (二)自治职员
- (三)乡镇公民与自治财政
- 四 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定县实验
- (一)四大教育
- (二)三大方式
- 五 县政改革背景下的定县治理
- 六 定县治理的特点、成效与制约因素
- 七 简短的结束语
- (一)乡村自治是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基础,也是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 (二)乡村自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