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行仁庄的用地制度
摘要: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也是人们生活居住不可离开的物质基础。土地制度历来是中国农村的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也是一个远未完结的话题。行仁庄所在的京津唐平原地区开发历史久远,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稀缺。土地改革以前,行仁庄的土地基本制度是封建地主所有制,经过50年代初短暂的土地个体所有制,从50年代中期以后被农村集体所有制所取代。80年代初期的改革后,土地仍属集体所有,但实现了与使用权的分离。其后的十几年中,行仁庄村的家庭承包耕地已经数次调整,并根据村内实际有所创新。本节先对行仁庄的各类不同用地的使用权制度进行分析,再对其利弊得失进行评价。
文章目录
- 一、农业用地使用权制度
- 1.耕地承包
- 2.果园承包
- 3.养殖用地租赁
- 二、非农用地使用权制度
- 1.商贸用地借用
- 2.工业企业用地租赁
- 3.宅基地占用
- 三、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