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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村金融
摘要:了解,目前巡检金融活动的主体可分为4类:一是普通农户。借贷的目的,用于建筑房屋的,约占40%;生产经营的,约占25%;孩子上学的,约占15%;医疗治病的,约占10%;“赶情送礼”的,约占8%;其他的,约占2%。借款的数额,一般在1万~2万元之间。二是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借贷的目的,主要用于周期性、临时性生产经营活动;借贷的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约占60%,5万元以上的约占15%,不愿说明具体数额的约占25%。三是民营企业。借贷的目的,主要是从事经营活动;借贷的数额,一般是几十万元,有的在50万元以上。四是村集体。借贷的目的,主要是搞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农村道路、生活用水安全等方面的建设;借贷的数额,一般在60万元左右。目前,巡检村集体负债18万多元。
文章目录
- 一 1949年前农村金融
- 二 1949~1978年农村金融
- 三 1978~2010年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