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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政权
平山县人民政权
报告字数:22545字
报告页数:36页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平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的发展情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山县人民政权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1年10月县委、县革委会机构分设。同年12月召开的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由县人民政府取代县革命委员会。同时设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作为县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1987年后平山县直属行政部门增加到52个。1988年撤区并乡,全县52个乡(镇)合并为10个镇、14个乡。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发展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人民政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人民政权
-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三、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 一、县政府法定职权
- 二、组织机构
- 三、工作人员构成
- 第四节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 一、县人民法院
- 二、县人民检察院
- 三、县人民武装部
- 第五节 乡镇政权与行政村村民委员会
-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
- 二、乡镇人民政府
- 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