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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社会习俗与宗教
兴安县社会习俗与宗教
报告字数:8976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兴安县社会习俗与宗教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兴安县居民对“道、佛、基督”三教均有信奉。从唐代到清末,县内只有道、佛两教,基督教是清末民初才传入的。50年代后,信教的人大减。只有少数人在遵守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前提下,继续从事宗教活动。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社会习俗
- 一、饮食习俗
- 二、岁时习俗
- 三、婚丧和寿诞习俗
- 四、民间礼节
- 第二节 宗教
- 一、道教
- 二、佛教
- 三、基督教
- 第三节 封建迷信与社会陋习
- 一、禁忌与迷信
- 二、社会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