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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建设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政权建设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报告字数:12316字
报告页数:20页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新都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武装部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发展情况。1949年12月和1950年1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批准,分别成立新都县和新繁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县的经济、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直接领导区公所和乡(镇)政府。随后在此基础上,新都县在政权建设各个方面都有良好发展。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发展
-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 一、县人民政府的构成及职能
- 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情况
- 三、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 第四节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
- 一、县人民法院的组成、职能及工作制度
- 二、县法院的工作情况
- 三、县人民检察院的组成、职能及工作制度
- 四、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
- 第五节 县人民武装部
- 一、县人民武装部的组成与职能
- 二、民兵组织和兵役情况
- 三、县人武部的工作情况
- 第六节 县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
- 第七节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一、村民委员会
- 二、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