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乡(镇)级政权建设
乡(镇)级政权建设
报告字数:3962字
报告页数:8页
摘要:巴县实行县区、乡、村三级管理体制。区,作为县的派出机构,是县政权的组成部分。区的部门和机构较之乡(镇)齐全,向在农村政权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到1988年底,巴县共有10个区及2个区级镇。1952年 ,巴县开始在农村中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把农协会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各乡(镇)着手建立党支部。经过近3年的发展,1955年,各乡(镇)开始筹建党总支。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陆续改总支而建人民公社党委。其中,1958、1959 年一度改为管理区总支; 1967,各年乡先后被“造反派”夺权。1971年 5 月才又恢复建立了人民公社党委,对生产和管理实行“一元 化”领导,1982年更名乡党委至今。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区级组织
- 一、区级中共党组织
- 二、区行政机构
- 第二节 乡(镇)级政权
- 一、中共党组织
- 二、乡(镇)级政权组织
- 三、乡(镇)政权组织的经济职能
- 第三节 村级组织
- 一、中共村党支部
- 二、村民委员会
- 三、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