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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权
人民政权
报告字数:13117字
报告页数:22页
摘要:固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于1954年。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未建立以前,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49~1954年共召开过13次各届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6月,在基层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固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1993年共召开过12届24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其中1966年以前召开过5届10次,1978年以后召开过6届14次。1954年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文化大革命”中被废除,1989年恢复。1984年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在各乡(镇)设立人大主席团。主席团是乡(镇)人大日常工作机构,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专职和兼职常务主席各1名,均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的职权及工作和程序与县人大类似,只是职责范围有所不同。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县级人民政权
-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
- 二、县人民政府
- 三、县人民法院
- 四、县人民检察院
- 五、县人民武装部
- 第二节 基层政权
-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 二、基层政权的历史演变及其职能
-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第三节 机构改革
- 一、历次机构改革状况
- 二、新出台的政治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