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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财政、税收
报告字数:10776字
报告页数:17页
摘要:清朝以前,永昌县无财赋记载。清政府财政实行统收统发的中央集权制,县级所有开支均由赋税项下拨留支用,不足者由官府统一拨发。1935年,按照国民政府命令,建立了县级财政预算,但县里没有正规收入,全赖苛捐杂税维持县级财政支出。直到1940年,国民政府实施新县制,按照县级组织纲要,将房捐、屠宰税划归县级所有,始有县财政。后推行新税,先后举办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行为取缔税,成为县财政的重要财源。只是税收权力经常被驻军把持,无限制地派款派捐,致使政府财政失控,人民负担过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永昌县于1949年9月建立了县财政科,同年12月27日成立县税务局,从此才有了人民政权条件下的县级财政税务管理体系。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财政收支
- 一、财政收入
- 二、财政支出
- 第二节 税收
- 一、税种与税制建设
- 二、税率及变动情况
- 三、税收构成与税政发展
- 第三节 财政预算与管理
- 一、预算管理
-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
- 三、乡财政建设
- 四、“富县扭补”措施